使用者須知

國立臺灣大學進修推廣學院智匯網使用者服務條款

 

前言

歡迎您使用智匯網的相關服務!請您詳閱並遵守《國立臺灣大學進修推廣學院智匯網使用者服務條款》(以下簡稱「本條款」)。

 

同意條款

本條款適用於所有連結至智匯網之會員或訪客,透過持續瀏覽、檢索或使用智匯網之服務(下稱本服務),即表示您已知悉且同意本條款,若您不同意本條款之部分或全部內容,您應立即停止使用智匯網。

請您於使用智匯網前,詳閱我們的。

 

會員帳號及密碼安全

無論使用者是訪客或會員,都可以瀏覽智匯網上的內容,但只有註冊成為會員之使用者始得購買線上課程並使用智匯網提供的各項服務。

使用者於本學院官網台大推廣教育網所創建的帳號,限本人於官網之下智匯網及數位學習網使用,禁止贈與、借用、租用、轉讓或售賣。您於註冊帳號時需填寫真實資訊,任何因非法、不真實、不準確的使用者資訊所產生的責任由使用者承擔。

您應當妥善保管自己的帳號及密碼,就其帳號及密碼下之一切活動負全部責任,如發現他人未經許可使用其帳號時應當立即通知本學院。

 

隱私權政策

使用者提供的個人資料將受到中華民國相關法律和國立臺灣大學進修推廣學院智匯網隱私權政策之規範。

 

使用守則

使用者均不得從事以下行為,如使用者違反規定,將負擔全部、最終之法律責任及損害賠償。

  1. 蓄意散布干擾本網站系統正常運作之電腦程式。
  2. 未經同意即下載、重製、公開傳輸、轉售、公開播放、分享或使用智匯網上之課程。
  3. 盜錄、擷取或以其他科技方式將本服務以不法方式重製並提供給第三方使用者。
  4. 透過智匯網散布恐嚇、毀謗、侵害他人隱私、色情或其他違反強制或禁止規定、公序良俗之文字、圖片或影像。
  5. 其他違反本條款之行為。

 

 

智慧財產權

智匯網上所發表之所有內容之所有權利,所有權及一切因此所生之利益,包括所有著作權、商業秘密,商標和其他智慧財產權,屬本學院或相關權利人所有。未經事先同意,使用者不得為任何未被明確授權之利用。

於智匯網上所使用之所有內容,包括但不限於課程、影音、文字、圖片(表)、檔案等,其智慧財產權均屬本學院或其他權利人享有,您對網站內容的使用均受本條款之約束,並禁止任何人(包括但不限於使用者)針對課程摘要或講義內容之全部或部分,再進行摘要、改作或其他未經同意的任何利用。

本網站的設計或排版受著作權、外觀設計、商標、公平法和其他法律的保護,不得進行部分或全部之重製或模仿。

未經明確授權,使用者不得重製或轉發「智匯網(註冊商標的文字)」的商標,設計、聲音或圖像。

 

暫停服務之處理

本學院對於台大推廣教育網、智匯網相關軟硬體設備,進行營運上必要之搬遷、更換、升級、保養或維修時,得暫停本服務之全部或部分。

本學院因前項事由而暫停服務前,應於本學院網站首頁進行公告。但因臨時性、急迫性或不可歸責於本學院之事由者,不在此限。

 

免責

  • 本學院不保證智匯網、本服務之安全性及隨時可取用性。
  • 本服務之內容係為進修推廣之教育目的,並非本學院或國立台灣大學提供任何諮詢或建議。
  • 本服務所提供的一切功能、資源或服務,係作為一科技中立的工具,使用者對其利用的結果負完全的責任。
  • 本服務之內容係以現況(”AS-IS”)方式提供,且本學院就所提供的內容、功能、資源或服務之正確性、適法性、可利用性、合用性、即時性、完整性、不中斷性、安全性等,不負任何擔保責任。
  • 對於使用本服務之行為,及其他智匯網之服務或設備提供方之行為,本學院對使用者不負任何責任。

 

終止服務

使用者同意本學院有權基於違反使用守則或其他原因,終止或暫停會員使用智匯網之服務,而對已購買課程之會員的相關服務事項的終止,則另依《臺灣大學進修推廣學院推廣教育數位研習課程使用及退費辦法》之規定辦理。

本學院依上述規定終止服務後,不論是否已通知,得刪除該會員之帳號及內容,並可避免該使用者於未來連結至台大推廣教育網、智匯網及其他相關衍生之服務。

 

資料備份

使用者應隨時為資料備份,以防資料遺失,本學院不對任何內容遺失及使用者因此而受的相關損失承擔責任。

 

禁止商業行為

使用者同意於使用智匯網時將不會:a) 修改、重製、對於任何功能、程式進行逆向工程 (reverse engineering)、反向組譯(disassemble)或任何企圖取得原始碼或內容之行為;b) 於上架之課程內容,包含任何商業或置入性行銷之內容,本學院有權自行認定並將違反規定之內容無條件下架或移除。

 

本條款更新

本學院在法律准許的範圍內,可能隨時修改、調整本條款中的任何內容,並公告於網站中,以維護本學院各方相關權益。

 

賠償

使用者擔保如國立臺灣大學及其課程著作權人因使用者 a)所發布或遞交之內容 b) 使用智匯網 c) 違反本條款任一規定 d) 侵犯第三人之任何權利,而產生之各樣主張、要求,從而受有損失、須負擔責任、損害賠償或支出(包括但不限於合理的律師費用),使用者應負擔最終、全部的賠償責任。

 

不可抗力

如果一方之延遲或未能履行本條款項下的任何義務是由於下列天災或事變等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於當事人的事件造成的,例如罷工、封鎖、戰爭、武裝衝突、恐怖主義行為、騷亂、自然災害、電力、電信網路或服務故障、法令變更、或政府機關之措施,則該方均不對另一方承擔因此所生的任何延遲或未能履行的責任。

其他

倘發現任何違反本條款之情事或對本服務條款有任何疑問,請以Email寄至uecem@ntu.edu.tw通知本學院。

本條款之解釋,以中華民國法律為準據法,本條款所生爭執,雙方同意本於誠信原則協商解決,若無法協商而涉訟,同意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